首页同时穿越:金手指竟是我自己第748章 奉先:义父?哪里有义父?
《同时穿越:金手指竟是我自己》

第748章 奉先:义父?哪里有义父?

不吃鱼虾的猫咪 · 2193 字 · 约 5 分钟

正文

不过仔细想想,若是绝影不死,那么曹昂也就不会让马给老爸曹操,

自己坦然赴死,有其他忠勇的卫士的保护,大概率能和曹老板一起逃出生天。

而若是曹昂这个无论是能力,还是名位都在曹操儿子里独一档的嫡长子不死,

也就没有曹丕和曹植争储,杨修这位鸡肋解释者、一盒酥一人一口品尝者,

和袁绍、袁绍的老袁家一样四世三公的老杨家传人也不会死;

曹丕这位魏文帝也就不会登上历史的舞台,“煮豆燃豆萁,豆在釜中泣。

本是同根生,相煎何太急?”的七步绝句也将不复存在;

最重要的是,曹昂一系的寿命不可知,不知比曹丕、曹叡短还是长,

也不知道其施政方针会不会走上曹丕的路,开创九品中正制,

司马家会不会登上舞台,进而出现上品无寒门,

下品无士族的晋朝,以及之后的五胡乱华、南北朝……

这影响,直接就影响了大半个历史,但有出入,

我们今天理解的历史就将面目全非,

走向一个难以分辨的方向,这影响确实大了去。

曹安民:仔细想想,我确实不如绝影一匹马的影响大……

噗呲~

“人中吕布,马中赤兔”的赤兔马打了个响鼻:

区区不才,三国时期马儿的影响大过你的还有在下。

曹安民:emmm………

赤兔先作为诱惑“义父杀手”奉先提起方天画戟,第一次“灭爸”的筹码;

之后又跟着他作为三国版高达,为第二个义父董卓废少帝刘辩,立献帝刘协;

吕布一戟捅死董卓,彻底进化为“义父杀手”后,又跟随他南征北战;

吕布:手离戟把越近,义父离我越远~

吕布这位奉先的专属技能【认贼作父】:

大喝一声“公若不弃,吾愿拜为义父。”可无视对方意愿,

强制认证一个生命体为自己的义父,并从义父那里获得坐骑、珠宝等好处。

至于怎么没有美人?

当然是美人义父也想要了。

董卓:奉先我儿,这里的水太深,你把握不住,让义父来。

貂蝉,确实很润。

吕布勃然大怒:董卓老贼,欺我太甚!

吕布使用专武器:【方天画戟】

效果:手持方天画戟时,可对自己的义父发动无视防御的必死攻击。

被戟把顶着脖子的董卓:奉先我儿,何必如此啊!

………

在吕布这位“灭爸高手”在白门楼在刘皇叔一句“君不见丁原、

董卓之事呼?”,被曹操先cos晴天娃娃(缢死),

之后又效仿摸不着头脑的路易十六先生(随后砍下其首级示众)后,

又被曹老板赐予了关二爷这位武圣,无论是斩颜良、诛文丑,

还是过五关斩六将,千里走单骑都提供了巨大的助力,

成就了“羽之忠义,千古无二”的传奇,也成为了曹老板一生求而不得的白月光,

以及“宁学桃源三结义,莫效瓦岗一炉香”的千古佳话。

当然,虽然吕布的名声不怎么好,但只有人说吕布坏,没有人说他菜。

在刘皇叔用一句话堵死吕奉先的生路之前,他对曹操说的“此后丞相率领步军,

我率领骑兵,天下岂有人能敌?”,曹老板可是十分的心动的。

可惜,多次灭爸的名声实在是太坏了,曹老板也只是一个普通人,

没有白胡子那样冠绝天下的个人物武力,对于敢于刺杀自己的人也敢收为义子。

不然,也不会为了防止有人暗中接近自己、

实施刺杀,自导自演了一番“吾好梦中杀人”的戏码。

被用来演示“吾好梦中杀人”,杀鸡儆猴的小兵:

“你了不起,你清高!”

而吕布是摩挲着方天画戟的戟把,左顾右盼:

“义父?哪里有义父?”

一段不靠谱的野史:其实当年曹操抓住吕布后并未杀死吕布,

而是把他养在后宫,并且经常更换宫女服侍他,

只为了能生出优秀的后代培养成优秀的士兵。

后来这些宫女为吕布生下一群子女,

曹操发现这些孩子的性状分布大约为9:3:3:1。

曹操掌握遗传的规律,大喜,故曰“天下英雄,唯孟德尔!”

后来遗传规律通过丝绸之路传到了西方,西方人为了抢占知识产权,

便编造了“孟德尔”这个人,称之为孟德尔遗传规律。

因曹操发现这个规律是因为豆蔻年华的女子,

西方人便称之为“豌豆实验”。这就是着名的孟德尔豌豆实验~

曹植和曹丕:“我们没有意见,因为我们都是孟德儿。”

而之逍遥津张辽之所以能以八百破十万,给孙权送上“生子当如孙仲谋,

合肥十万送人头”的“孙十万”之名,就是因为这八百勇士都是吕布的儿子,

个个都有父亲的万夫不当之勇,骁勇善战,

这才以少胜多(吕布白门楼cos晴天娃娃与致敬路易十六,

到张辽威震逍遥津,时间距离是十六年。

去除怀胎十月与耕耘的一到两年,恰好是十四到十五年,

按照古代的年龄标准已经长成,可以上战场了)。

当然,玩笑归玩笑,张杰认为曹老板对于奉先这种反复无常不说,

还爱杀大佬的手下,因为出众的能力心中可能有欣赏,

但大概率还是厌恶与欲杀之而后快。

最能显现这种厌恶的就是他处死吕布的方法——先缢死、再斩首。

缢死在古代有保有全尸的意思,往往被当成是一种恩典与体面—

—政治斗争的失败者的下场,一般就是赐下三尺白绫,或者是一杯鸠酒。

源于古人对“留全尸”的执念,绞刑可以留下完整的尸体,

因此往往被作为处死贵族重臣的“荣誉死刑”,

比如安史之乱时,仓皇出逃的唐玄宗于马嵬坡处死杨贵妃。

高粱河车神、斧头帮战神、验照门始祖的宋太宗赵光义,

就是用一杯牵机毒酒送了南唐后主李煜最后一程。

嗯,李煜写出”小楼昨夜又东风,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。

雕栏玉砌应犹在,只是朱颜改。问君能有几多愁?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”,

被赵光义认为其怀念故国,有图谋不轨、妄图复国之心,于是直接帮他体面了。

《同时穿越:金手指竟是我自己》第 748 章在 秋水小说屋 已为您整理完毕,喜欢请收藏本站,不吃鱼虾的猫咪 后续章节将持续更新。

目录
我的书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