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章 末世(待发)
值遇初偶然 · 2515 字 · 约 6 分钟
明光市陆军医疗中心,一楼大厅。
玫岚坐在长椅上,低头思考着人生。
自从三天前那次失败的行动后,她就被撤了职。准确的说是她的上司杨烁被撤了职,连带着她也没法开展工作了。
因为家里的背景,她不能有任何污点,所以杨烁因为“领导责任”背了这个锅,尽管他对整个行动持反对态度,行动当天甚至没去。
至于父母给了杨烁什么补偿,她就不得而知了,她对这些利益交换的事一向不齿。
因为无所事事,她现在来这医院慰问负伤的同事,顺便复盘自己做错了什么。
透过玻璃大门,她望向如同她心情一般沉郁的天空。
天上的云越积越厚,明明刚到中午,却让人有种入夜了的错觉。
“或许真是末世要来了。”枚岚低下头,就算是末世也跟她无关了。再过几小时,家里就会派装甲车队把她接走,远离这个是非之地。
滴滴!
刺耳的喇叭声在门外响起,枚岚腹诽道这人好没素质,竟然在医院门口扰民。
换做以前,她绝对会冲出去理论一番。但她现在在思考要不要留下继续追查黑月,没心情管这些小事。
如果末世是真的,那这种既无道德又无底线的“主角”,绝不能放任其成长下去。
滴滴!
门外的低素质司机不依不饶,仍在按着那刺耳的改装车铃。
玫岚依旧不做理会,她现在满脑子都是如何找到黑月,如何杀死黑月。
想到这,她自嘲的笑了笑。一个凭感觉就能打下十几架黑鹰的天命之子,自己拿什么跟她斗呢,更何况她现在也没想明白黑月是如何解决窒息问题的。
如果不是她所受的教育让她不能与恐怖分子妥协,她真的很想与黑月求和了。
滴滴滴滴滴!
“谁呀!”玫岚愤怒的抬起头,想要给这司机一个教训。
那是辆纯黑色的轿车,车头上三角形的框里,两个“m”重叠为山形,一辆迈巴赫62。
“ciallo~”车里的女人冲玫岚招了招手,笑得满脸开花。
看到这朝思暮想的人,玫岚下意识将手摸向腰间的手枪,但转念一想又把手缩了回去。对她来说,没什么意义。
“出去兜个风吗玫岚!我刚抢了一辆好车!”黑月拍了拍迈巴赫的方向盘,没什么比这更适合下雨天了。
玫岚深吸口气,下定决心,以上坟的表情走出了医院大门。
“专程来杀我的?”透过打开的车窗,玫岚认真问道。
据她推测,黑月的医疗用品已经囤够了,这两天一直在洗劫粮库和食品工厂。身后这家陆军医院,不值得专门跑一趟。
黑月安抚道:“别那么紧张嘛,上车。”
“要杀就杀,别浪费时间了。”玫岚只希望自己死后,父母能重视起这个人,派出军队在她成长起来之前将之围剿。
到头来,她还是无能为力,能依赖的只剩父母的权势,那些她曾经深以为耻的东西。
“啧。”黑月咂了咂嘴:“心情都被你搅烂了。”
她从空间里掏出一颗手榴弹,顺着车窗朝医院大门扔去,尽管那里没什么人。
手雷从玫岚的耳边飞过,她瞪大眼睛,想都没想就飞扑了过去,将其压在身下。
一般手雷的引爆时间是四秒,在这短暂的四秒里,玫岚的走马灯并未闪过。
4秒,她的大脑一片空白,刚才的决定似乎是身体自发行动。
3秒,心脏砰砰跳了两下,仿佛想从这将死的肉体中逃走。
2秒,手不由自主的移向下腹,想要将这颗手雷抛出,意志又让它在中途停下。
1秒,玫岚的大脑终于开始思考,思考着......死亡是不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呢?
四秒过后,手雷并未炸响。
玫岚的冷汗已经浸透衣背,她这才发现黑月没拉手雷拉环。
滴滴!
刺耳的喇叭声再度响起,这辆豪车的喇叭似乎是改装自某辆大货车,声音大得吓人。
“上车。”黑月不耐烦的催促道。
玫岚从地上爬起,轻拍掉身上的尘土,把手雷捡起揣进兜里,然后拉开车门,低头坐上副驾驶的位置。
“找我干什么?”经过刚才那一出,玫岚暂时失去了赴死的勇气,但还是佯装镇定的上了车。
“赏雨。”
“赏雨?”玫岚自然是不信这种理由,她估摸着起码也是人质威胁这种级别。
黑月挑了挑眉:“不然呢?找你组少女乐队吗?”
“末世就是今天开始吗?”
“嚯,知道的还不少呢。”黑月从空间里掏出一把黑鞘唐刀扔给玫岚:“送你的,末世特产。”
“这是?”
“爱刀,唐完。”
“唐......丸?”
“对。”黑月点头道:“这可是末世文主角标配,虽然它又贵质量又差,重心还一般,砍丧尸不如两百块的工业锰钢刀......”
在末世到来的前一天,黑月因为闲得无聊,开始学习其他末世文主角的先进经验。
在囤货的最后阶段,他们通常会购置一些武器。
然后无一例外的,每个人都选择了唐刀,仿佛这把刀有什么魔力一样。
他们动辄花几万块的大价钱从黑市淘货,哪怕因此被人盯上也在所不惜。亦或是一顿讨价还价后,以高价从某个落魄青年手中收到传家宝。
黑月对此大为震撼。
有没有一种可能,这东西在网上200块包邮呢?
开了刃的锰钢刀,价格一般在200块到1000块之间。
而且要论质量,一把两百块的工业锰钢刀,能砍爆十把几万块的工艺品唐刀。
很多东西并不是越贵质量越好,尤其是刀剑。它们的溢价全都集中在花纹和装饰上,对刀剑本身的质量而言是负作用。
不过话虽如此,黑月还是跟了这个风,毕竟刀匠店旁边有家罐头厂,顺路了。
于是,就有了这把“唐完”,寓意是“人越唐刀越贵,唐完了就开宋”。
玫岚抽刀出鞘:“烧刃上研,值不少钱吧。”
她其实对刀也不了解,但懂一些圈里的词汇,和人吹牛没问题。
“不知道,我没问。”没问甚至没花。
“送我这个干嘛?”
“说不定我想跟你搞好关系呢?”
听到这,玫岚紧了紧衣领,警惕的盯着黑月,联想起两次被对方放过的经历。如果真是她想的那样,可能赴死的勇气要回来了。
“想啥呢?我只是看着像变态,不是女同。”
“那就好。”玫岚松了口气,把唐刀扔向后座。她这才发现,有一黑一白两条狗正老老实实的蹲在座椅上。
两条狗没发出一点动静,就蹲在那一动不动,乍一看还以为是两个毛绒玩具。
“你那天抢劫动物园,就是为了它俩?”
“哎呀,可不是嘛,他俩差点被你炸死,幸亏我把车停外边了。驯狼真的很麻烦,这两天可把我累坏了。”主要是手累。
“才三天就这么老实了,已经很快了。”
“一开始也不老实,在我炖了那只矛隼后,它们就老实很多了,现在看到锅就害怕。”黑月开始传授训狼技巧。
“它们有名字吗?”玫岚已经不想讨论驯兽的话题。
“有的,这匹黑狼叫白狼,这匹白狼叫好狼。”
“……换个吧。”
“行,那就叫可乐和雪碧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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