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8章 女孩子的友谊
伽柏利 · 4210 字 · 约 10 分钟
杰克将自行车停在球场外面的自行车停放处,那儿已经停满了自行车。
托比紧随而来,“西尔莎会来吗?”
杰克暼他一眼,“她已经来了。”
“她在哪里?”
“也许在内场。她去了深红报,我跟你说过没有?”
“没有。”托比兴奋,“她可真棒!”
杰克踢他一脚,“滚蛋啊!”离我的妹妹……我的女孩远一点!
“别这样。”托比亲昵的拍了拍他肩头,“我允许你可以跟我的妹妹艾丽约会。”
“别逼我说什么不太好听的话。”
“好啦好啦。向塞西莉亚介绍一下我,或者我也可以自我介绍。”托比挺胸,“我还行吧?”
杰克摇头。
***
他在西面看台找到了乔和西尔莎,她仍然一头黑色短发,用一块金色真丝方巾当做发带,很是醒目,一眼就能看到她。
他开心的向西尔莎挥手,托比也同步挥手。
乔嘟囔:“傻瓜。”
乔治娜也看到杰克了,向他招手,要他上来。
于是便看到他灵巧的上了看台,穿行在两排座椅之间,抵达目的地。
“乔,塞西。”
托比:“乔,西尔莎。”
“你坐这儿。”乔治娜让他坐在自己身边,乔的另一边。
他坐下了。
“你今天学习的怎么样?”
“很不错,坎贝尔,哦我是说瑞德,他带我认识了一下深红队的教练和队员,他们的队长给了我队员名册。”
“瑞德,哈?”你们都可以互相称呼first name了吗?
托比努力伸过脑袋,“我叫托比,麦克唐纳,我是杰克的同学、好友。我们之前见过,在海恩尼斯港。”
哦对,乔治娜想起来了,他是复活节假期去海恩尼斯港肯家大宅的杰克的同学之一。她没有记住他们的长相,是觉得他们都没有肯家兄弟英俊,不值得她记住。
杰克一手用力推开托比的脑袋,“记住你是来看比赛的。”
托比嘟嘟囔囔,小气的杰克。
乔打发杰克去买可乐和啤酒,杰克不想动,说待会儿会有人上来卖的。托比很机灵,说他去买好啦。还问西尔莎要喝什么,可乐还是橙汁,或是姜汁汽水。
如今的大学教育还是真正的“精英教育”,绝大部分学生出身都很好,靠奖学金上学的普通学生是极少数。麦克唐纳家也能算是小富豪,至少孩子不用发愁私立大学的高昂学费,还有可观的零花钱。
托比很快买了酒水回来:6瓶1包的罐装啤酒,4瓶1提的橙汁,都放在冰箱里冷藏,瓶身的冷凝水直往下滴。
他还非常贴心的买了一块新的男式大手帕,同橙汁果汁一起递给乔治娜。
乔和杰克都看着那块手帕,想着托比这小子倒是蛮细心的。
男人最基本的献殷勤罢了,这些小手段他们也会。
乔立即给西尔莎来了个“机会教育”,“瞧,托比这小子担心冷凝水滴在你的裙子上,他会给你买块新手帕。你是不是觉得他很细心?”
“是啊。”
“这很正常,他对你有所求,就会为你想到一切。”
“这属于正常社交行为吗?”
他轻笑,“当然不是。你觉得他很绅士吗?”
“还行,一般吧。”
“别被他的表面欺骗了。”
“是因为男人会隐藏自己的真实目的吗?”
“差不多。”
“托比有什么问题吗?”
“可以说到处都是问题,也可以说没问题。就看你怎么看了。”
这话说的跟没说一样。
“想要了解一个人很难。”乔意有所指,“而要跟一个人度过几十年就更难了。”
乔治娜随口说:“为什么要想的那么长远呢?恋爱可以分手,结婚可以离婚。”
乔震惊的转头看她。
乔治娜这才意识到她说了什么:在天主教气氛浓厚的家庭长大的乔,可能压根没有想过“离婚”这个词代表了什么。
好在很快比赛就开始了。
***
比赛确实很精彩,哈佛深红队对mIt工程师队。
棒球的规则并不复杂,防守方上场9人,进攻方每次上场1人;防守方的投手投出棒球,进攻方的击球手要将球击出,之后跑垒。
全垒打是指击球手将球击出后、连续跑过一垒、二垒、三垒,回到本垒;并且已经在垒位上的其他队友也能得分。如果打出全垒打的时候其他三个垒位上都有队友,那就叫“黄金全垒打”,或者“大满贯”,但这种情况极其少见。因此不管什么形势的全垒打都是激动人心的,会是整场比赛的绝对高潮。
对击球手的技术要求很高,要求眼光准、挥棒准、爆发力强、跑步速度快,对身高没有硬性要求,但个子高的运动员腿长和步距都占优势,因此棒球运动员大多是高瘦型。
乔则是健壮型,因此他选择身体对抗性最强的橄榄球而不是棒球。
杰克受限于健康,也无法选择对身体要求高的棒球。游泳这个项目是最适合他的运动项目,而且,据说医生也建议他游泳增强身体素质。
乔轻声在她耳边为她讲解,第一轮是客队进攻,第二轮主队进攻;双方击球手是重点,是观众的关注点;投手和捕手也很重要,投手要求爆发力强、技能娴熟,最好是能投出路线诡异难以捉摸的球,这样击球手无法判断球的轨迹,也就打不中了;三击不中,击球手淘汰;进攻方一轮上场3名击球手,3名击球手全都被淘汰后,交换攻守方。
捕手要求跟投手配合默契,投手投出球后,如果击球手击不中,捕手要接住球;如果捕手没能接住球,特别是好球,那么击球手就可以开始跑垒了。
捕手通常是球队的灵魂人物,大多时候会是队长,他要根据对方的不同击球手的特点做出不同战术安排,比如决定投手和投球方式。投球也有好几种,什么直球、滑球、变速球等等。
还挺有意思的。
棒球似乎更讲究技术和配合,场上的9名球员没有一个没用的位置,内外野手要将击出的棒球传回给捕手,传球速度越快、对方跑垒的失败可能就越高。当球传回捕手手中、而击球手(此时转换成跑垒手)没有抵达某个垒位,那就是跑垒失败,出局!
球员们在球场上挥洒汗水,看台上的观众也十分激动,随着比赛的进程一会儿欢呼一会儿鼓掌,十分投入。在这种氛围下人很难不为所动,也会跟着欢呼雀跃、心跳加速。
西面看台确实最好,不会被阳光刺眼,因此东面看台几乎没人,西面看台满座。精力充沛的男大学生占了绝大多数,而且基本上都是白人,看不到一个黑皮肤。如果有黑人,那么一定是球场的工作人员,绝对不会是学生。
黄皮肤的亚裔学生倒是有几个,他们大多是亚洲权贵子女。
美国目前的法律不允许非裔学生和白人学生在同一所学校就读,非裔有自己的中小学,种族隔离制度根深蒂固,要到60年代初才会逐步废除。
***
比赛以深红队险胜结束。
这么看来,mIt的体育水平确实也很不错。听说mIt的“书呆子”也尽做一些缺德的事情,比如前几年mIt的几个捣蛋鬼在万圣节前夜连夜将约翰·哈佛的铜像搬跑了,此事在《深红报》上获得了一份连续报道:找哈佛、救哈佛、赎哈佛。
至于哈佛学生之后怎么“回报”,那就是另一个故事了!
相比之下,乔和杰克把电影院的宣传立牌搬回宿舍,那都不算个事了!
那件事情发生在乔特男高,调皮(闲到蛋疼)的兄弟俩干了点小小的“坏事”,学校甚至都不知道这事,还是杰克得意洋洋的在家里炫耀,老乔才知道的。
***
比赛结束后,瑞德·坎贝尔回了报社写完今天的比赛报道。新编辑需要时间来熟悉《深红报》的风格和节奏,不可能让人刚入职就上阵。他准备带柯林斯熟悉个两三周,期间可以让她先写几篇报道看看她的风格是否适合深红报。
如果可以,他希望培养柯林斯小姐成为下一任主编。他明年5月中旬就要毕业离校了,目前报社里没有谁适合成为下一任主编,他们要么没有更多时间投入在报社上,要么只是来刷履历、不肯做事务繁忙的主编。他最迟要在圣诞节之前决定人选,下学期就要带继任者熟悉报社业务。
西尔莎·柯林斯是最适合的人选,首先她已经有了《泰晤士报》的实习经验,看她的简历,她已经大致了解了一份报纸从组稿到印刷的各个环节,这可比其他人都占优势。其次,她有个超级有钱的爸爸,想必肯尼迪大使会很乐意为深红报增加经费吧。
深红报是不缺经费,每个财政年度学校财务就会拨款数千美元,这笔钱用来支付房租、印刷费用、办公经费、发放稿费,也就是马马虎虎够用罢了。报社还会有一些零散的指定捐款,不多,因此报社花钱总是抠抠搜搜的。
柯林斯小姐出乎他意料的极为美丽,真是难以想象世界上还有如此美丽的女孩。她比报纸和杂志上刊登的照片要漂亮十倍,不,一百倍!那是……那种情绪要怎么描述呢?坎贝尔感到自己的语言竟然十分匮乏,无法正确描述当时他的心情。
美丽的女人很多,他没在生活中见过,但见过银幕上的美人,那些好莱坞女明星每一个都美得突出、美得各有千秋,可她们一定都无法跟柯林斯小姐相比。当时他的脑子里一片空白,想着即使波提切利油画中的女神也不过如此了。
如果他会作画,一定会用柯林斯小姐做模特,以她为范本描绘维纳斯。只是短短的几面,他已经将她迷人的笑容印在脑海中。
他走进暗室,将今天拍摄的照片冲洗出来。除了棒球队球员和比赛之外,他还偷偷拍了好几张柯林斯小姐。
西尔莎,西尔莎!
他的舌尖在上颚弹动,轻声呼唤她的名字。
多么美的名字!
***
康斯薇露·阿斯特下个周末来了哈佛。
她满眼好奇的打量校园,立即宣布:我也要申请哈佛!
那当然可以,没问题!
“太好了!你快来吧,到时候我们可以一起去椰子林跳舞!”乔治娜热情的说。
“椰子林?”
“波士顿最热闹的夜总会!大家都去椰子林玩。可以让乔和杰克陪我们去。最好有男孩子陪着,这样比较好一点。”
害羞的康斯薇露忙点头,“对的,妈妈说要是我想出去玩,一定要有熟悉的男生陪我。塞西,真好呀!你有两个这么好看的哥哥,他们会保护你。”
也是很难得了,乔治娜原本以为阿斯特太太会像某些控制欲强的单亲母亲那样,这也不许那也不许呢。
“明天有橄榄球队的比赛,乔是,你要去看他比赛吗?”
康斯薇露勇敢点头,“要的要的!”
女孩们都更喜欢健康外向的小乔,如果乔和杰克同时出现,她们总是只看见乔,看不见弱鸡杰克,也是很有趣的一件事情。
晚上和乔、杰克共进晚餐,康斯薇露的全部注意力也只在乔身上。她仍然过于羞涩,不敢主动跟乔说话。
乔充分发挥了他的男性魅力,很给面子的一直跟康斯薇露说话,问她是否要申请大学。阿斯特家的女孩想上大学也基本是任选,不行就让阿斯特家族给大学捐款。大学是否看申请学生的成绩?是,也不是。普通人寄希望于自己的绩点,不普通的人手段多得很!
砸钱不过是最普遍的手段。
康斯薇露只是害羞,并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女孩,她已经打听过了,阿斯特家族基本只选择5所常春藤大学,申请哈佛手拿把掐,毫无问题。
专业嘛还没有想好,反正进来先读两年再慢慢考虑专业,非常适合她。
乔看得出来她深受西尔莎影响,她又不用非得上个大学好找个高薪的工作,她只是因为西尔莎在哈佛才来的。
女孩子的友谊是他不太了解的。就像杰克,之前他犯了牛劲,不想来哈佛,跑去普林斯顿,就为了跟莱姆在同一所大学。他们之间的友谊也有点过于亲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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