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07章 待发
龙都老乡亲 · 4295 字 · 约 10 分钟
出发前一天,王谦起了个大早。
天还没亮,外头还是黑的。屯子里的鸡刚开始打鸣,第一声还带着睡意,哑哑的,第二声就亮堂了,隔着院墙传来,一声接一声的。王谦睁开眼,在黑暗中躺了一会儿,听着杜小荷均匀的呼吸声和王小山轻轻的鼾声,没动弹。身下的炕还热着,灶膛里的余温透过土坯传上来,暖洋洋的,让人不想起来。
可他不能不起来。明天就进山了,今天得把所有的东西都检查一遍,一样都不能漏。
王谦轻轻掀开被子,轻手轻脚地下了炕。靰鞡鞋就放在炕沿底下,他蹬上鞋,系紧了鞋带,站起来活动了一下筋骨。白狐听见动静,从炕边抬起头,在黑暗中看了他一眼,打了个哈欠,又重新趴下了。黑风、闪电、雷霆也抬了抬眼皮,见是王谦,又闭上了,继续睡。
王谦没点灯,摸着黑走到外屋。灶台上的大铁锅里还温着水,他舀了一瓢,倒进脸盆里,就着微弱的灶火红光洗了把脸。水不烫不凉,正好。他从墙上取下毛巾擦了脸,又把毛巾搭回去,然后推开外屋的门,走到院子里。
天色还是黑的,但东边的天际已经泛起了一线鱼肚白,淡淡的,像是谁拿毛笔蘸了清水在宣纸上轻轻划了一道。院子里的鸡还没出窝,但已经听见它们在鸡窝里咕咕地叫了。猪圈里的猪也醒了,哼哼唧唧地拱着圈门,等着喂食。马棚里的马打了个响鼻,蹄子刨了刨地,在等着吃草料。
王谦没去喂它们,那些事有杜小荷和王母操心。他径直走到院子角落的杂物棚子底下,把他的装备一样一样地拿出来,在地上摆开。
首先是枪。
王谦把猎枪从枪套里抽出来,那是一把双筒猎枪,苏联产的,他爹留下来的,用了二十多年了,枪管上的烤蓝已经磨掉了一大半,露出底下灰白色的钢,枪托上也有几道磕碰的痕迹,是他在山里摔跟头的时候磕的。可这把枪保养得好,王谦每隔半个月就拆开擦一次,枪管里外都擦得锃亮,扳机弹簧上足了油,枪栓拉起来顺滑得像切豆腐。
他把枪拆开了。先卸下枪托,再抽出枪管,然后把枪机、撞针、弹簧、扳机一个个地拆下来,整整齐齐地摆在铺了旧麻布的地上。他从兜里掏出一块旧棉布,又从杂物棚子的架子上拿下一瓶枪油,开始擦拭。
枪管要用通条裹着棉布,蘸了枪油,从枪口捅进去,来回地擦。王谦擦得很仔细,一下一下的,通条在枪管里发出细微的金属摩擦声,听起来很舒服。擦完一遍,把棉布拿出来,上面沾着一层浅浅的黑色——那是火药燃烧后留下的残渣。再换一块干净的棉布,再擦一遍,直到棉布上再也看不见黑色为止。
枪管擦完了,他又拿起枪机。枪机是枪的心脏,最金贵的地方,也是最容易出毛病的地方。王谦把枪机拆成最小的零件,用棉布蘸了枪油,一个一个地擦。撞针头要擦干净,不能有一点油污,否则打火不灵。弹簧要上足油,但不能太多,多了会沾灰。扳机的转轴要滴两滴油,让它转动灵活。
他擦得很慢,每一样零件都要擦好几遍才满意。这一套活儿他干了十几年,闭着眼睛都能干,但他从来不敢马虎。枪是猎人的命,这话他爹说过无数遍,他记住了,也一直在做。
子弹也要检查。王谦把子弹袋从背包里拿出来,解开系绳,把子弹倒在地上,一发一发地数,一发一发地看。
独弹二十五发。独弹是用来打大牲口的,野猪、熊、鹿都靠它。弹头是铅铸的,沉甸甸的,黄澄澄的,在晨曦里闪着光。王谦把每发独弹都拿起来看了看,弹头有没有变形,弹壳有没有裂缝,底火有没有受潮。二十五发都好好的,他又一发一发地装回子弹袋里,黄铜的弹壳碰到一起,叮叮当当的,声音清脆。
霰弹二十五发。霰弹是用来打飞禽和小兽的,狍子、狐狸、兔子都靠它。弹壳是纸壳的,红色的,里面装着几十颗小铅丸。王谦拿起每发霰弹摇了摇,听听铅丸的声音,看看弹壳有没有受潮变形。二十五发也都好好的,他装回子弹袋里,把袋口系紧。
然后是猎刀。
王谦从腰带上解下猎刀,那是一把一尺多长的直刀,刀身窄长,略带弧度,刀尖锋利得能刺穿野猪皮。刀柄是黄铜的,上面刻着一些简单的花纹,被他的手掌磨得光滑油亮。刀鞘是牛皮做的,厚实得很,缝线的地方用了两层线,结实得能当绳子用。
王谦把猎刀抽出来,刀刃在晨光里闪过一道寒光。他从杂物棚子里拿出一块磨刀石,把磨刀石泡在水里浸了浸,然后蹲下来,开始磨刀。
磨刀是个技术活。磨刀石有三块,一块粗的,一块细的,一块最细的。先用粗石把刀刃的毛边磨掉,磨的时候角度要稳,不能偏,偏了刀刃就歪了。王谦把刀放在粗石上,刀刃朝外,以大约二十度的角度,一下一下地推。每推几下,就用大拇指试试刀刃,感觉一下锋利程度。
粗石磨完了,换细石。细石是用来开刃的,磨出来的刀刃才锋利。王谦磨得更慢了,一下一下的,很均匀,很稳。他的大拇指在刀刃上轻轻一蹭,皮肤上立刻起了一层鸡皮疙瘩——这是锋利的标志。
最后用最细的那块石头抛光。这块石头是他爹从山上捡回来的,青色的,光滑得像玻璃,专门用来做最后的精磨。王谦把刀在上面来回蹭了几十下,然后举起来,对着天光看刀刃。刀刃上没有任何反光,薄得像一张纸,透着一股冷飕飕的寒意。
他把猎刀收进刀鞘,又拿出来,来回抽插了几次,试试松紧度。刀鞘有点松了,他用锤子在铆钉上轻轻敲了两下,又试了试,这下紧了,正合适。
然后是绳索。
王谦从棚子底下拿出一捆麻绳,拇指粗,三丈长。这捆绳子跟了他好几年了,颜色已经从原本的淡黄色变成了深褐色,有些地方的麻纤维都磨断了,他又重新接上,打了好几个结。
他把绳子解开,从头到尾捋了一遍,看看有没有磨损严重的地方。有两处磨损得厉害,麻纤维断了一半,他拿出针线包,找了一段新麻绳,用打绳机把断的地方重新接上。打绳机是他爹做的,一块木板子,上面钉了三根铁钉,把麻绳绕在铁钉上,一转就能把三股麻线拧成一股。王谦摇着打绳机的手柄,麻绳嗡嗡地转,很快就接好了。
他又把绳子打了个结,使劲拽了拽,试试结实程度。绳子绷得紧紧的,麻纤维发出细微的咯吱声,但没断。王谦满意地点点头,把绳子盘好,用绳子头绕了几圈,塞进背包里。
套子也要检查。
王谦拿出十几个套子,都是他自己用铁丝做的。铁丝是八号铁线,粗得很,野猪挣不断。每个套子都打了个活扣,扣眼大小不一,大的套野猪和鹿,小的套狍子和狐狸。他一个套子一个套子地检查,看看活扣灵不灵,扣眼大小合不合适,铁丝有没有生锈的地方。
有几个套子的活扣有点涩,他滴了两滴油,活动了几下,就灵活了。有一个套子的铁丝上有一层薄薄的锈,他用砂纸打磨了一下,露出底下亮晶晶的铁,又在上面抹了一层猪油防锈。
套子检查完了,他又拿出几个夹子。夹子是铁匠铺打的,钢口好,簧片硬,咬合力大。王谦把夹子一个个地打开,试试簧片的弹力,看看夹齿有没有钝。有两个夹齿有点钝了,他拿锉刀锉了锉,又拿磨刀石磨了磨,直到夹齿锋利得能咬穿兽皮才满意。
铁锹也要检查。
铁锹是王谦自己做的,锹头是钢板打的,一尺半长,半尺宽,厚实得很。锹柄是柞木的,硬实,不容易断。王谦把铁锹拿起来,用力挥了几下,试试手感。锹头有点晃,他把锹柄抽出来,看了看榫头,有些磨损了。他找了一块碎布条,缠在榫头上,再把锹柄插回去,在地上磕了几下,紧了。
药布条也要准备。
王谦从屋里拿出一卷白布,用剪子剪成一条一条的,每条两寸宽、一尺长。这些布条是用来包扎伤口的,山里没有医院,受了伤只能靠自己。他又拿出一个小瓷瓶,里面装的是金疮药,他舅舅王德厚配的,用三七、白及、血竭等十几味药材磨成粉,止血效果好。他把药瓶塞进背包里,又塞了一包盐巴——盐巴也能消毒,伤口上用盐水洗,能杀菌。
对了,还有粮食。
王谦走进屋,杜小荷已经起来了,正在灶台边忙活。烙饼的香味充满了整个屋子,混着柴火的烟气,闻着就让人流口水。王小山蹲在灶台旁边,眼巴巴地看着锅里金黄的饼子,口水都快流到地上了。
“烙了多少了?”王谦问。
杜小荷擦了把汗,“才烙了二十来张,还早着呢。你先去忙你的,别在这儿碍事。”
王谦笑了笑,没走,站在灶台边看着杜小荷烙饼。杜小荷的手很巧,面团在她手里揉来揉去,一会儿就揉得光滑了。她揪下一块面,在案板上擀成薄薄的圆饼,抹上一层油,撒上一点盐和葱花,卷起来,再擀开,放进锅里。锅底抹了一层猪油,饼子放进去,刺啦一声,香味就冒出来了。她用铲子翻了几下,饼子两面金黄,外酥里嫩,看着就香。
“你多烙点,这回人多,十二个人呢,少了不够吃。”王谦说。
“我知道。”杜小荷把烙好的饼子摞在盘子里,“五十张够不够?”
“够了,还有炒面呢,还有鸡蛋。”
杜小荷点点头,继续烙饼。她的动作很快,一张接一张的,灶台边上的盘子里的饼子越摞越高,金黄金黄的,冒着热气。
王母也来帮忙了,端着一盆炒面进了屋。炒面是用苞米面和白面掺在一起,在干锅里炒熟的,颜色微黄,有一股焦香味儿。炒面这东西好,轻便,耐放,在山里饿了抓一把,兑点水搅成糊糊就能吃,省事。
“谦子,炒面炒了二十斤,够不够?”王母问。
“够了够了。”王谦接过来,放在桌上。
王母又递过来一包东西,用布包着,沉甸甸的。“这是三十个鸡蛋,煮熟的,你带着,路上饿了吃。”
王谦接过来,打开布包看了看,鸡蛋一个个圆滚滚的,蛋壳上还有些温热,显然是刚煮好不久。他数了数,不多不少三十个。“娘,您费心了。”
“费啥心?”王母摆摆手,“你是我儿子,我不疼你疼谁?进山小心点,别逞能,早点回来。”
“知道了,娘。”
王母又去忙别的了。王谦把炒面和鸡蛋装进背包里,又把烙好的饼子用油纸包好,一层一层地码进去。背包很快就鼓起来了,沉甸甸的,他拎了拎,少说三四十斤。
杜小荷烙完了饼,洗了手,从屋里拿出一双新靰鞡鞋,递给王谦。
“这是娘给你做的,你试试合不合脚。”杜小荷说。
王谦接过来一看,是一双新靰鞡鞋,皮子是上好的牛皮,厚实得很,鞋底缝了好几层,结实得能走一辈子路。鞋面上还绣了几道花纹,虽然简单,但一看就是用了心思的。靰鞡鞋是东北猎人特有的鞋子,用整张牛皮缝制,鞋帮高,鞋底厚,里面塞上靰鞡草,又暖和又防滑,走山路最好。王谦把脚上的旧靰鞡脱了,穿上新的,在地上走了几步。鞋子有点紧,但皮子软,穿穿就松了。鞋底有点滑,他找了一把旧锉刀,在鞋底上锉了几道深痕,增加摩擦力。
“行,正好。”王谦说,“替我谢谢娘。”
杜小荷点点头,又从柜子里拿出一壶药酒,递给王谦。“我爹给你泡的,红景天和苞谷酒,驱寒活血。山里寒气重,喝两口暖和。”
王谦接过来晃了晃,酒液在壶里晃荡,发出沉闷的声响。他把药酒塞进背包里,“替我谢谢爹。”
“你自己谢去。”杜小荷笑了,“等你回来再说吧。”
王谦把装备一样一样地放进背包里,又拿出来,再放进去,反复了好几次,调整着摆放的位置和顺序。重的放在下面,轻的放在上面,常用的放在容易拿到的地方,不常用的塞在底下。这是他的习惯,每次进山之前都要这样反复整理好几遍,直到每一件东西都放在最合适的位置才罢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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